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 信息资讯 > 长三角在线 CSJonline.cn> 浏览正文


改嫁不弃“植物人”前夫 淄博女子每天摆摊13个小时撑起两个家


 
2018-5-30 23:11:37

1.jpg

5月28日中午12点半,李超利赶集摆摊回来后,马上做好饭,给病榻上的前夫于会永喂饭。

10年前,临淄区凤凰镇的于会永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当时27岁的李超利悉心照料他和年幼的儿子。5年前,在婆婆的劝说下,李超利与于会永离婚并与本村另一男青年结婚。但她对前夫不离不弃,并通过自己的辛苦工作,撑起了两个家。李超利说,她现在的丈夫支持她的做法,有时还和她一起为前夫家干活,让她打心眼里感动。 记者 王兵 张培 摄影报道

2.jpg


李超利一边给前夫喂饭,一边督促儿子写作业。

3.jpg

李超利在凤凰镇西申村大集上卖炸鸡柳。

4.jpg

为了撑起两个家庭,李超利一天摆摊13个小时,风雨无阻。

5.jpg

李超利每个休息日都会抽出时间,给大儿子检查作业,督促孩子学习。

6.jpg

李超利中午赶集摆摊回来,孙贻兰帮她把小吃车推进家。

7.jpg

赶集摆摊回来的李超利赶紧进厨房给病床上的前夫做饭。  

有人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可是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80后媳妇李超利却用自己的爱,温暖着两个家庭。这在常人眼里或许无法想象,但在她看来这是仁爱的表现。10年前,她前夫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5年后,在婆婆的撮合下,她与本村一男青年结婚。但她对以前的家不离不弃,通过自己的奋斗,撑起了两个家,演绎出了一场人间大爱。  

上班路上遭遇车祸 丈夫成了“植物人”

李超利,1981年出生于山东肥城一个农村家庭。从十几岁就失去母亲的她,15年前从老家来到淄博临淄投奔姑姑一家,进入临淄一家企业打工。

2004年,经人介绍,李超利与临淄区凤凰镇小张王村的于会永结婚。两年后,儿子出生,夫妻俩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向往。人有旦夕祸福,2008年7月24日,于会永在上夜班的路上遭遇车祸,脑部重伤成为“植物人”。

那一年,李超利27岁,于会永31岁。

李超利无法再去上班,只能在家照顾卧床的丈夫和年幼的儿子。

婆婆托人为儿媳提亲 儿媳再婚不舍家

婆婆孙贻兰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总觉得为了自己的儿子,耽误儿媳有些于心不忍。

2013年,孙贻兰为李超利物色了一个对象,这名男青年也是小张王村人,虽说听力较差,但为人忠厚老实。

孙贻兰狠下心,让儿媳去民政局跟儿子离了婚,随后托人为儿媳说媒。然而,李超利提出了一个要求,即使嫁人,也不能舍弃儿子和前夫。面对其他人的不理解,她只回答了一句话,“走进一家门,成为一家人,这辈子就是亲人了,即使离家了,也不能忘了自己的亲人。”

两家人商议决定,李超利再婚后,可以随时回来看望婆婆或照顾前夫。就这样,李超利再次嫁人,不久又生了一个儿子。

为了撑起两个家庭 一天摆摊13个小时

李超利再婚后,仍然照顾“植物人”前夫的消息传开后,她对两个家庭,三位老人,两个儿子,两任丈夫的关爱,都让乡亲们敬佩。


编辑: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 相关信息咨讯
·长三角地区首次联合评选长三角体育榜单,上海多项
·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2024年
·长三角沪苏浙皖“人来人往”愈发便捷 在世界窗口
·长三角三省一市近一个月内公开通报22起违反中央八
·从年夜饭到零食,长三角江浙沪皖三省一市的“吃货
·长三角沪苏浙皖发布2024年经济成绩单 看点不只是
·马鞍山打造“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 谱写中
·安徽晒长三角一体化最新成绩单 坚持上海龙头带动
·抖音集团(字节跳动)在芜湖80亿建设长三角算力中
·上海打造入境游第一站—长三角城市谁会成为入境上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4-2025 华易信息 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1912 微信:yuanfangnet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202101997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