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 信息资讯 > 长三角在线 CSJonline.cn> 浏览正文


不发防暑降温费?罚!青岛一家企业被劳动监察部门查处


 
2018-7-19 23:04:38

今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行为。

7月17日,专项检查中查处一家企业未为127名职工发放6月份防暑降温费,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立即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要求企业补发6月份防暑降温费17780元。

同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还将通过举办座谈会和送法上门的形式,引导企业自查自纠,要求各用人单位贯彻落实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相关规定情况,增强守法意识,现场指导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确保企业夏季生产正常有序运行。

针对我市近来高温天气持续的状况,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用人单位,我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为2015年8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2015〕45号)文件。

文件明确: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我市目前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所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防暑降温费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该发不发属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 相关信息咨讯
·长三角地区首次联合评选长三角体育榜单,上海多项
·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2024年
·长三角沪苏浙皖“人来人往”愈发便捷 在世界窗口
·长三角三省一市近一个月内公开通报22起违反中央八
·从年夜饭到零食,长三角江浙沪皖三省一市的“吃货
·长三角沪苏浙皖发布2024年经济成绩单 看点不只是
·马鞍山打造“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 谱写中
·安徽晒长三角一体化最新成绩单 坚持上海龙头带动
·抖音集团(字节跳动)在芜湖80亿建设长三角算力中
·上海打造入境游第一站—长三角城市谁会成为入境上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4-2025 华易信息 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1912 微信:yuanfangnet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202101997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