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 财经企业 > 财经快讯> 浏览正文


买房也有了后悔权!广东东莞首推无理由退房


 
2019-2-1 19:45:45

广东省东莞市近日宣布

  从今年3月1日起

  消费者在楼盘认购后

  “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

  也就是说,以后在东莞买房也可以像网上购物一样,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并退回定金”。记者了解到,东莞是目前国内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出台“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因一时冲动购房导致定金难退的投诉时有发生,如今这个问题在东莞有了新解决方案。

  1

  两个自然日内可退定金

  经过6个多月的公示,不久前,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记者了解到,《通知》包含了以下两个要点:记者了解到,《通知》包含了以下两个要点:
  • 一是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订当日,下同)可退定金;

  • 二是开发商不能按时签约的需返还购房者双倍定金。

  
根据《通知》,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的,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退还。

  值得注意的是,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出示并解释将来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应清楚了解主要条款及相关合同风险。两个自然日后,购房者不得以不了解合同内容为由要求解除认购书。这要求购房者在东莞购房时不仅需了解清楚所购楼盘的情况以及自身是否符合购房要求,还需要了解银行最新贷款动态和放款要求。

  如若购房者在了解上述情况后仍然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有权解除相关认购书,且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经书面通知送达购房者后,开发商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给他人;若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购房者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有权解除相关认购书且开发商需双倍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此外,若根据认购书条例,开发商自购房者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给第三方的,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2

  有助于化解买卖纠纷

  问问身边买过房的朋友们,常常会发现很多人在买第一套房时是在销售员的忽悠下冲动购买的。这并也不奇怪,买房作为一个大件消费品的购买行为,在消费行为学中,有一个显著特征——冲动购买。



编辑: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 相关信息咨讯
·首届观音山杯文创大赛:以青春力量传承传统文化之
·故宫博物院携手苏州湾数字艺术馆,共启“‘纹’以
·恒星引力创始人、CEO 王一栩荣获上海文化企业十大
·深耕社区服务 打造中国名片 我爱我家荣获服贸会两
·国家口腔种植行业深化改革,登士柏西诺德种植体引
·动画艺术的现实表达:“双城之战终章盛典”动画与
·绿色生产力就是新质生产力:稳健集团围绕中国棉花
·台风肆虐,华为服务暖心助力
·“新疆·泽普有礼”旗舰店落户闵行七宝,打造“舌
·百雀羚回应:无添加违禁成分 产品可安全使用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4-2025 华易信息 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1912 微信:yuanfangnet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202101997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