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浏览正文


30年的习惯1个月就改了?长宁区这个街道“封井”


 
2019-6-30 0:45:14

图片说明:如今水仙苑小区的垃圾厢房。

  东方网记者王泳婷6月29日报道:如何在短短1个多月内,将高层管道井楼道的居民习惯了30多年的“家门口扔垃圾”,变为“下楼扔垃圾”?近日,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一鼓作气”完成了16幢管道井居民楼的“封井”,并同步落实垃圾分类“两定”工作。目前全街道63个小区已全部启动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分类通过率超过95%。

  仙霞新村街道管道井高层建筑共有31幢,占长宁区总量38.75%,其中15个管道井早在2003年“非典”和2010年“世博”期间完成封闭,而剩余的16个管道井分布于6个小区,且多数高楼超过20层。现在一旦“封井”,就意味着超过3200户居民的生活习惯将被改变。

  图片说明:水仙苑小区“封井”后的现状,管道井垃圾房门口张贴了定时定点投放告示。

图片说明:水仙苑小区“封井”前。

  今年4月中旬以来,仙霞新村街道对16个高层管道井实地查勘,梳理出“封井难”的三个关键原因。如何让大多数居民同意封井?茅台花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唐秀珍告诉记者,垃圾管道井涉及到房屋的公摊面积,按照物权法规定,若封闭管道井,居民同意率必须要超过三分之二。

  其次是居民的生活习惯难以改变。居住在茅台花苑小区的倪阿姨说:“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管道井’是方便,不用下楼就能扔垃圾,但没办法做好垃圾分类。”让她较为“头疼”的是,现在要“下楼”“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多数情况下晚饭后的厨余垃圾得在家中放到第二天才能扔,导致湿垃圾的味道会在家中蔓延,她认为这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适应。

  此外,由于管道井楼房结构、管道井和楼道垃圾房的位置各不相同,居民也提出了不同的个性诉求,如水仙苑小区管道井封闭后高空抛物情况是否会增多,每层管道井区域是否可以改建利用等,使仙霞新村街道“封井”、推行垃圾分类面临着“一楼一方法”的考验。

图片说明:仙霞新村街道不少住宅电梯上都张贴了垃圾分类宣传海报。

  今年5月5日,水仙苑小区11号、13号两栋居民楼完成封井,1个月后的6月5日,整个仙霞新村街道不仅完成了所有16个管道井的封闭,还完成了16个涉及撤桶的小区的垃圾分类。

  如何啃下“封井”这块“硬骨头”?仙逸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杨家生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三次上门”工作法:第一次上门,发放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的告知单;第二次上门,将“封井”后高空抛物怎么管、垃圾分类方法等居民关心的“十大问题”,制作成“分类征询表”发放给居民;第三次上门,发放家用分类垃圾桶。

  杨家生惊喜地发现,居委干部的“三顾茅庐”,让居民们感到意见被重视,消除了他们的种种顾虑,水仙苑小区封闭管道的首次征询同意率就超过了95%。

图片说明:居委干部上门向居民送上家用分类垃圾桶。

  为了让高层管道井楼房居民尽快养成新的垃圾投放习惯,街道和居委在每个垃圾临时投放点配备“一名管理员、一名志愿者、一名社工”,又建立了“管理员考核制度、志愿者上岗制度、社工垃圾箱房包干责任制”,除了在垃圾投放时间安排志愿者上岗,在非垃圾投放时间也专门安排1名志愿者开展引导服务,告知前来投放的居民正确的投放时间、分类方法。

  仙霞新村街道党工委书记魏震表示,虽然辖区内老公房小区、管道井高层这些垃圾分类的难点小区较多,但街道将继续巩固垃圾分类“两定”工作成果,促进辖区垃圾分类工作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

图片说明:居民将绿植摆在管道井垃圾房阳台上。

  相比垃圾分类前,仙霞新村街道高层小区的居民沿袭上世纪80至90年代的扔垃圾习惯——“家门口扔垃圾”,如今,通过各层干部和居民们的自治共治,昔日的“管道井垃圾房”变成了“花园阳台”。


编辑: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 相关信息咨讯
·以音乐剧为核心,上海文化广场场次票房再创新高
·四大草莓园春节甜蜜不打烊,来宝山罗泾共尝“莓好
·“小电驴”以旧换新,继续补!
·上海的社区食堂也可订年夜饭了,有的还举办“选品
·入冬以来最暖的早晨!时隔42天雨水有望回归申城
·上海市民生活将有哪些新变化?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
·2024年上海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经济运行稳中
·港科大上海中心成立:部分两年制硕士第二年可在上
·今日起,上海机场“易安检” 正式推出免预约使用
·长三角铁路春运客流保持高位运行,今日预计发送超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4-2025 华易信息 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1912 微信:yuanfangnet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202101997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