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浏览正文


辞退员工前未通知工会 沪一企业被判违法赔款7.8万


 
2019-7-11 17:51:53

一个月仅有2天完整考勤,公司据此以“旷工严重”为由将该张先生辞退。本以为合法合规,不料却因忽视一道程序,导致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最终反被张先生告上法庭。

  近日,上海虹口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企业因未事先通知工会辞退张先生,最终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8万元。

  2016年7月,张先生入职上海某金融公司,担任电商渠道部总监,月工资2万元。2018年6月,金融公司以张先生5月份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公司的指纹考勤记录,5月份张先生仅2天有完整考勤,10天上午或下午只有一次考勤,其余均无考勤及请假记录。对此,张先生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7.8万元。

  审理中,张先生否认存在旷工,并表示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外出,因此不能每日按时指纹打卡。同时他主张金融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事先未通知工会,已构成违法。

  对此,金融公司辩称,虽未通知工会,但张先生严重违纪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已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未通知工会仅仅是解除程序上存在瑕疵,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违法解除情形,故不同意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应获得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相关程序的除外。

  法院认为,本案中,金融公司以张先生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未事先将解除的理由通知工会或者征求工会意见,亦未在张先生起诉前予以补正,故金融公司应支付张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7.8万元。

  法官提醒,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对劳动者而言就是失业,将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慎重行使解除权,事先通知工会责无旁贷。考虑到“未事先通知工会”仅属于程序性违法,为了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的利益,允许用人单位对该程序性问题予以补正,即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起诉前就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征求工会意见,这也彰显了司法的人性化。在本案中,金融公司的工会虽成立多年,相关福利活动开展相对不错,但恰恰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有所疏忽,因此金融公司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以上人名、公司名均系化名)


编辑: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 相关信息咨讯
·以音乐剧为核心,上海文化广场场次票房再创新高
·四大草莓园春节甜蜜不打烊,来宝山罗泾共尝“莓好
·“小电驴”以旧换新,继续补!
·上海的社区食堂也可订年夜饭了,有的还举办“选品
·入冬以来最暖的早晨!时隔42天雨水有望回归申城
·上海市民生活将有哪些新变化?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
·2024年上海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经济运行稳中
·港科大上海中心成立:部分两年制硕士第二年可在上
·今日起,上海机场“易安检” 正式推出免预约使用
·长三角铁路春运客流保持高位运行,今日预计发送超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4-2025 华易信息 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1912 微信:yuanfangnet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202101997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