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 财经企业 > 财经快讯> 浏览正文


农业农村部就长江流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公开征求意见


 
2019-10-22 16:28:01

 新京报讯(记者 张一川)10月1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就《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1月1日0时起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拟常年禁捕

  《意见稿》拟规定,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对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对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则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禁捕范围和时间。

  此前,国务院、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在多份文件中已经提出长江流域禁捕的相关意见,本次《意见稿》在此前文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禁捕的时间及范围。

  在2018年10月1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即已提出“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

  今年年初,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长江水域划分为四类,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要在2019年底以前率先实行全面禁捕并在此后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在2020年底以前完成渔民退捕,并实行暂定10年的禁捕;大型通江湖泊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禁捕区,在2020年底以前实行禁捕。


编辑: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 相关信息咨讯
·首届观音山杯文创大赛:以青春力量传承传统文化之
·故宫博物院携手苏州湾数字艺术馆,共启“‘纹’以
·恒星引力创始人、CEO 王一栩荣获上海文化企业十大
·深耕社区服务 打造中国名片 我爱我家荣获服贸会两
·国家口腔种植行业深化改革,登士柏西诺德种植体引
·动画艺术的现实表达:“双城之战终章盛典”动画与
·绿色生产力就是新质生产力:稳健集团围绕中国棉花
·台风肆虐,华为服务暖心助力
·“新疆·泽普有礼”旗舰店落户闵行七宝,打造“舌
·百雀羚回应:无添加违禁成分 产品可安全使用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4-2025 华易信息 上海大都市圈网(沪圈网 shqu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电话:021-34121912 微信:yuanfangnet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2021019977号-7